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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4日党员活动日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4/1 16:30:35      点击次数:2169      文章作者:

中共单县第一中学委员会

2019年4月4日党员活动日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单县县委组织部《关于4月份党员活动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扎实做好4月份党员活动日工作,推进党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4月份的党员活动日,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2019年4月4日党员活动日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活动时间 

4月4日(星期四)召开党员活动日,因工作需要可以提前或顺延。

二、学习内容

(一)组织学习《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关系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关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关系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附件1),对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二)各基层党组织普遍开展一次党的宗教政策集中学习检查。一是根据市委统战部、市委组织部要求,全面摸排党员党性观念、理想信念状况,坚决防止党员信教问题发生,尽最大可能让党员近亲属不信教。二是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宗教政策,教育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不信仰宗教、不参与宗教活动,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附件2)。三是注意关心关怀困难党员及家庭,积极开展帮扶活动,在第一时间把党组织温暖送到家中,并建立长效机制,决不能让困难党员及家庭遇到灾难困苦时动摇信仰。

(三)集中学习省纪委7起不实举报典型案例通报,营造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和担当尽责的浓厚氛围。根据县纪委的安排,组织学习《中共山东省纪委通报7起澄清党员干部受到不实举报典型问题》(附件3),旗帜鲜明为实干者撑腰,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

(四)扎实开展“四个一”先锋活动。一是各党支部要组织广大党员“走出去”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从身边的小事实事做起,带着深厚的感情积极参与服务社区、服务农村、服务群众的各类公益活动,严防形式主义。二是在清明节前后,可组织开展红色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激发政治热情,推动各项工作,为党旗增光添彩。

(五)认真做好党费收交工作。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 也是党员增强党性观念的基本体现。党员要及时、足额亲自交纳党费,党支部要按照党员党费交纳基数和交纳数额足额收、及时缴、定期上报、公示。

三、活动要求

(一)从严开展活动。各党支部务必高度重视,召开支委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认真研究确定活动内容,制定活动方案和督导方案。特别是,各党支部要切实做好“三会一课”记录,“三会一课”记录要体现活动前有支部研究、活动中有专人规范记录。对党员活动日开展不力的党支部,要重点督查,务求实效。

(二)及时报送材料。一是各党支部要将党员活动日实施方案、督导方案电子版于4月8日上午12点前发送至学校办公室邮箱sxyzbgs@126.com。二是各党支部要将党员活动日开展情况形成的综合汇报材料连同活动图片和“三会一课”记录本照片于4月9日下午5点前发到学校办公室邮箱sxyzbgs@126.com。三是各党支部活动图片和“三会一课”记录本照片,要于4月9日下午5点前上传至省委组织部“灯塔-党建在线”网上e支部。联系人:张凯15275301887(6566)。

(三)严格结果运用。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将全员督导,随时抽查,根据抽查结果和各党支部报送的督查情况,对活动开展好的党支部予以全校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力、活动开展不规范的党支部,予以全校通报批评。

 

附件:1. 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

2.习近平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节选)

3.中共山东省纪委通报7起澄清党员干部受到不实举报典型问题

 

                                                                

附件1

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

意  见

 

中央和国家机关在党和国家治理体系中处于特殊重要位置,是推动党中央治国理政、管党治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领导机关。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关系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关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关系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央和国家机关必须走在前、作表率。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推动中央和国家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

(一)总体要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带头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深化理论武装,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推进正风肃纪,着力解决和防止“灯下黑”问题,全面提高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切实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为推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原则。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坚持以上率下、以机关带系统,充分发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分类指导,注重精准施策;坚持求真务实、改革创新,把握特点规律,切实增强机关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三)带头做到“两个维护”。中央和国家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把准政治方向,认真对标对表,及时校正偏差,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部门党组(党委,包括不设党组、党委的部门领导班子,下同)要结合实际,把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部署要求细化为具体措施,贯彻到机关党建全过程和事业发展各方面。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本部门本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不折不扣、令行禁止。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开展“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工作。

(四)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学习和遵守党章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做到深学细照笃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作表率,强化自我约束,特别要自觉规范工作时间之外的政治言行,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准妄议中央,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不准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不准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各级党组织要加强教育警示,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言行要坚决批评制止,问题严重的要严肃处理。对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特别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经常学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党员、干部应当在会上把群众反映、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个人需报告的重大事项和有关问题说清楚。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带头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负责。制定中央和国家机关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若干规定。高级干部要带头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并督促身边工作人员参加所在党组织的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以及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

(六)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充分利用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光荣历史和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加强党性锻炼,扎实推进对党忠诚教育,深入开展优良传统作风教育。注重发挥身边榜样的示范带头作用,探索总结既符合党中央要求又接地气的价值理念、职业操守等,打造体现部门特色的党内政治文化品牌,涵养风清气正的机关政治生态。

(七)提高党员、干部政治能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善于从政治上认识和处理问题,自觉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下想问题、做工作,切实提高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积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政治能力专题培训。加强政治历练,注重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应对重大斗争和突发事件、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提高政治能力。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及时发现、有效防控、果断处置政治风险。

三、带头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表率

(八)坚持不懈推进理论武装。把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看家本领,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开展大学习、大培训,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推动学用结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紧密结合部门、岗位职责任务,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部门本领域工作的重要论述。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办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辅导讲座,开展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经验交流。提高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效果,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实施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加强专题培训,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评选青年学习标兵。充分发挥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级党校的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九)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开展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大政策宣传、成就宣传和形势教育力度。建立中央领导同志、部门党组(党委)负责人定期为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员、干部作形势报告制度。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宪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加强道德建设,选树中央和国家机关道德模范。

(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部门党组(党委)要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及时了解掌握动态,加强舆情研判,敢于发声亮剑,引导党员、干部明辨是非、澄清模糊认识,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落实主管主办责任,加强本部门本领域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积极稳妥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

(十一)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落实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分析报告制度,针对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及时有效加以引导。建立健全重大情况党内通报制度。坚持并完善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经常、主动和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善于利用重要节点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岗位变动必谈、组织处理必谈、发生家庭变故必谈、发现苗头性问题必谈。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水平,防止简单以政治学习和集体谈话代替一对一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十二)强化基层党组织功能。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全面激发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为完成本部门中心任务提供坚强保证。健全基层党组织,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制定加强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企业等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分类指导意见。巩固和深化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加强党务工作力量,拓展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规定。注重探索创新,积极推进机关党建信息化建设。

(十三)建强抓实党支部。以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为抓手,突出中央和国家机关特点,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制度,确保质量和效果。积极推动党支部活动方式创新。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应成立临时党支部。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和委员,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本部门本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党支部委员履职培训制度,新任党支部书记须在任职6个月内接受集中培训。充分发挥党支部在选人用人中的监督作用,党员、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应听取所在党支部意见。选树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支部书记典型,坚持以先进带中间、督后进,用3年左右时间有效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制定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小组工作规则,切实发挥党小组作用。

(十四)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强化党员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着力打造高素质党员队伍。通过佩戴党员徽章、设立党费集中交纳日、创建党员先锋岗、党员民主评议等措施,引导党员增强党员意识、发挥主体作用。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青年党员、派驻国(境)外机构工作党员、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流动党员的分类管理。加强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日常监督管理,探索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机制。

五、持之以恒强化正风肃纪

(十五)持续整治“四风”问题。带头转作风、纠“四风”,防止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弹,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特别是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改进文风会风,防止和纠正不作为、慢作为等机关不良风气。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防止利用中央和国家机关的权力和影响力谋取个人利益。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十六)密切联系群众。完善和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鼓励基层党组织开展结对帮扶、联学联建等活动。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坚持重大决策调研先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提倡蹲点调研、“解剖麻雀”。鼓励党员、干部到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认真落实定点扶贫政治责任,助力脱贫攻坚。

(十七)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将党规党纪学习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对新入职党员、干部及时开展纪律和廉政教育,对新任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定期开展对执纪审查工作情况的检查考核。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使铁的纪律成为广大党员、干部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十八)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化标本兼治,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机关。认真排查廉政风险隐患,健全防控机制,建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紧盯权力资源集中、廉政风险较高的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等,开展内部巡视,强化监管措施。加大对在同一个部门、同一个岗位上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的交流轮岗力度。对发生严重违纪问题的部门,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警示教育,定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凡查结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须在本部门组织开展警示教育。领导干部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引导亲属坚决听党话跟党走,立德修身、遵纪守法、廉洁从业。

六、不断提高党的群团工作水平

(十九)充分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部门党组(党委)要定期研究部署群团工作。机关党委要协助部门党组(党委)加强对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的领导,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机制,推动群团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深化群团改革,创新机关群团工作方式方法,增强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立足本职工作开展岗位建功、技能竞赛、巾帼建功等活动。完善帮扶生活困难干部职工机制。关心干部职工身心健康,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营造团结和谐、严肃活泼、积极向上的机关氛围。

(二十)教育引领机关青年成长成才。加强政治引领,推动青年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培养家国情怀。坚持以老带新,搞好传帮带,积极为青年干部健康成长引路搭桥、排忧解难。创造条件推动青年干部到基层一线、吃劲岗位、艰苦地区经受锻炼。持续抓好中央和国家机关青年支教扶贫、“根在基层”调研等多种形式的实践锻炼活动。

七、加强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领导

(二十一)健全领导体制机制。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要认真履职尽责,指导督促部门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密切协作,推动形成抓机关党建的强大合力。

(二十二)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部门党组(党委)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经常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做到机关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定期向党中央报告履责情况。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等有效机制。研究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要自觉扛起抓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机关党委作为部门机关党建工作专责机构,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部门党组(党委)领导下,负责组织推动本部门机关党建任务落实。机关党委书记要聚焦机关党建主责主业,切实担当作为,不做“挂名书记”。坚持一级抓一级、一严到底,层层压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

(二十三)完善督促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落实的机制。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要定期开展对部门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和重要制度情况的督查,重要情况及时向党中央报告。与中央巡视对接,推动被巡视部门机关党建突出问题整改。积极稳妥开展对各部门机关党建工作的考核。部门党组(党委)每年在本部门一定范围内通报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接受评议。机关党委书记每年向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部门党组(党委)述职。基层党组织书记向上一级党组织述职并接受评议考核。各部门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应加大抓党建工作的权重,对党组织负责人履行党建责任情况形成评价意见,作为确定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开展绩效考核的部门要把党建工作情况列入考核重要内容。

(二十四)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各部门应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需要,切实配强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机关党建任务较重、工作力量不足的,应在现有基础上适当增加人员。机关党委书记应由政治过硬、熟悉党务工作的部门党组(党委)成员担任。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按本部门内设机构正职干部配备,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根据实际情况按本部门内设机构正职或副职干部配备。新任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人年龄一般应能任满一届,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两届。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人出缺,应在6个月内补齐。建立新任党组织书记任职谈话制度。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列席部门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有关会议。加强和改进专兼职党务干部教育培训。有计划地安排党务干部同行政、业务干部之间的交流。专兼职党务工作经历纳入干部履历。严把党务干部入口关,把政治上强、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干部放到党务岗位培养锻炼,工作业绩突出的注重提拔使用。

(二十五)加强党建工作保障。坚持依规治党,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法规制度贯彻执行,构建务实管用、符合中央和国家机关特点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严格按照规定保障机关党建工作经费。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同地方机关党建工作交流,加强机关党建理论研究。

 

附件2

习近平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节选)

 

2016年4月23日

 

全国宗教工作会议22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强调,要建立健全强有力的领导机制,做好对宗教工作的引领、规划、指导、督查。统战部门要负起牵头协调责任,宗教工作部门要担负起依法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人民团体要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宗教工作。要广泛宣传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宣传宗教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宗教方面宣传舆论引导。党的基层组织特别是宗教工作任务重的地方基层组织,要切实做好宗教工作,加强对信教群众的工作。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要加强对青少年的科学世界观宣传教育,引导他们相信科学、学习科学、传播科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附件3

中共山东省纪委通报7起澄清党员干部

受到不实举报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澄清保护机制,倡树实绩实干、为担当者担当的鲜明导向,及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切实体现组织关心的温度,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和担当尽责的浓厚氛围。省纪委近日通报7起澄清党员干部受到不实举报典型问题,分别是:

关于澄清对济南市长清区平安街道党工委原书记邓洪刚拆迁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的不实举报。2018年9月,在干部任前公示期间拟提拔的邓洪刚被王某某实名举报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经查,王某某两处房产因市政建设和片区改造面临拆迁,由于自身原因、政策调整造成过渡安置费暂停发放,因部分坍塌房屋不符合补偿政策而未予以补偿,非邓洪刚不作为、乱作为所致。同时,举报人为谋取政策外非法利益,多次约请邓洪刚吃饭,邓洪刚均予以拒绝,并明确表示按政策规定办理。经核查认定举报反映问题不实,济南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负责同志赴长清区召开领导干部澄清正名大会,现场通报调查结果,并予以澄清,举报人王某某正在处理中。

关于澄清对利津县北宋镇党委书记陈建军在侯王村有关事务上不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滥用职权等问题的不实举报。2017年以来,东营市纪委多次收到匿名反映陈建军处理有关村级事务不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滥用职权等问题的信访举报件。经查,北宋镇党委政府多次就侯王村占地赔偿到户指导;陈建军在该镇财政资金紧张情况下积极对上协调,为侯王村争取预付资金50余万元,实施自来水管线更新工程;陈建军多次主持召开镇党委会议研究,带队深入细致做群众思想工作,拆违工作符合集体决策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经核查认定举报反映问题不实,东营市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到北宋镇,主持召开干部澄清正名大会,对核查情况进行通报并予以澄清。

关于澄清对潍坊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董兴磊搞封建迷信、弄虚作假、搞权钱交易、跑官要官等问题的不实举报。2018年8月,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收到转办的匿名反映董兴磊搞封建迷信、弄虚作假、搞权钱交易、跑官要官等问题的信访举报件。经查阅相关文件和档案资料,以及与数十名相关人员谈话调查,认定举报反映问题不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以及纪检监察部、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人赴潍坊农商银行组织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通报说明调查有关情况,对不实举报予以澄清。

关于澄清对枣庄市台儿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姜东省骗取扶贫资金、违规报销费用、侵占村级协管员工资以及私造文书处罚企业等问题的不实举报。2018年4月,举报人冒名到台儿庄区纪委举报反映姜东省骗取扶贫资金100万元、挂职村第一书记期间违规报销费用、侵占村级协管员工资、私造文书处罚企业等问题。经查,反映姜东省以成立民安检测中心为名骗取扶贫资金100万元的问题,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违规违纪行为,台儿庄区纪委已于2017年9月给予时任局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问题与姜东省无关。此外,姜东省在挂职赵庄村第一书记期间,有关帮扶款已全部发放贫困户手中;上级拨付的村级协管员资金14760元,已全部发放村级协管员手中;行政处罚程序正当,不存在私造文书处罚企业问题。经核查认定举报反映问题不实,台儿庄区纪委在全区印发通报文件,及时予以澄清正名。

关于澄清对莒县店子集镇中心小学校长邵长林权钱交易、贪污腐败等问题的不实举报。自2017年7月起,莒县店子集镇姜庄村小学教师牟某某先后20余次向省市县党委政府有关领导,纪检监察机关及组织、政法、信访等部门负责人匿名或冒名邮寄举报件,反映邵长林存在权钱交易、贪污腐败等问题。经查,牟某某因绩效工资和考勤问题对邵长林心怀怨恨,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情况下,捏造事实对其进行诬告陷害,严重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经核查认定举报反映问题不实,莒县纪委责成教育部门召开会议澄清事实,并对诬告陷害者予以处理;县教育局召开全县中小学校长园长会议、店子集镇中心小学中层干部会议予以澄清正名,给予牟某某降低一个岗位等级处分,并在全县教育系统通报批评。

关于澄清对邹平县高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刘旭东带队强拆、破坏房屋的不实举报。2017年7月,邹平县纪委收到李某某(邹平县卫生防疫站退休职工)反映刘旭东在济青公路扩建时带队强拆、破坏房屋问题。经查,济青高速拓宽工程指挥部因工程建设需要在李某某房屋南面架设防护网,请求高新街道协助维持现场秩序。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高新街道组织机关干部和部分民警维持秩序,期间,李某某夫妇多次对工作人员指责并拍摄视频。刘旭东带队到达现场维持施工秩序时,工作人员并未对李某某房屋采取任何拆除措施,也不存在不文明行为。经核查认定举报反映问题不实,邹平县纪委及时澄清事实,并将有关情况通过新闻报道公开发布。

关于澄清对莱西市日庄镇沟东村党支部书记高维玉挥霍扶贫款等问题的不实举报。2017年9月,举报人冒名举报反映高维玉挥霍上级拨付的扶贫款,并通过做假账将扶贫款据为己有的问题。经查,自2011年1月高维玉担任该村党支部书记以来,作为省级扶贫村、市乡村旅游特色村,该村先后获得上级扶贫资金共计80.8万元,已计入村集体账户,并经村民代表会议商议,先后用于该村水利、电力、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开支,且已据实入账。经核查认定举报反映问题不实,莱西市纪委及时予以澄清正名。

通报强调,以上澄清的7起诬告错告不实举报中,有的是匿名、冒名举报,有的是举报人因道听途说、不了解实际情况或者不熟悉政策而错告他人,有的是为获取不当利益、因心怀报复而诬告他人;有的党员干部在执纪执法中因坚持原则而得罪人受到举报,有的在履职过程中因拒绝非法利益诉求而受到诽谤等。这些不实举报,背离了信访举报监督的本质,干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序推进,挫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造成了不良影响,其危害性严重性不可小视。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还以清白,体现了党委、纪委旗帜鲜明澄清是非、保护干部的鲜明态度,也体现了激励干部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坚定决心。

当前,山东正处于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的关键时期,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担当作为、敢闯敢试、埋头苦干、无私忘我,始终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只要出于公心、依法履职,就要理直气壮地去干、去抓、去管,党组织会做实干者、清白者的坚强后盾。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省委实施意见和《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容错纠错的办法(试行)》,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持“两个维护”,扛稳主体责任,以上率下、示范引领,采取实的招数和硬的措施,切实推动容错纠错和澄清保护机制落实落细落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坚持打虎拍蝇是政绩,实施容错纠错、为受到诬告错告者澄清正名也是政绩的观念,把严管和厚爱、激励和约束结合起来,既督促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又旗帜鲜明为实干者撑腰,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及时通过召开澄清大会、出具书面说明、向党组织通报等方式进行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帮助卸下思想包袱、消除顾虑,充分保护党员干部敢于负责、善于作为的积极性,有力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凝聚起加快推进改革发展的强大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