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0-4691299

您当前的位置:单县一中 > 党建之窗 > 党建动态

中共单县一中党委关于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 13:42:14      点击次数:2999      文章作者:

中共单县一中党委

关于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县委宣传部《关于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督导调研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党委和各支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深入推进我校意识形态工作,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时培亮 党委书记

副组长:杨永春 党委副书记

成 员:李荣华 组织委员

刘连义 业务委员

刘洪波 宣传委员

刘新军 文体委员

王贵珠 纪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赵峰同志担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网上宣传和舆论引导;建立完善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协调督促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加强网络舆情监测,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动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开展。

2.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学校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一次通报。

3.加强对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4.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

5.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的风险排查及应急处置。

6.加强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阵地建设,推动阵地建设顺利、健康发展。

三、工作要求

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直接责任人,成员协助组长做好意识形态具体相关工作。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担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并注重实践经验的积累,对成功做法、鲜活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扩大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