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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单县一中党委关于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11/22 9:41:43      点击次数:3189      文章作者:

中共单县第一中学委员会

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深化党组织建设和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为载体,以激励激发全体党员主动发挥作用为核心,实现党员日常管理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党员发展、管理和退出工作的实施意见》(单组发〔2017〕25号)的有关规定,现制定《单县第一中学委员会党员量化积分管理评分细则》。

一、基本原则

开展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类指导、逐层推进,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的基本原则,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考评标准

考核内容主要由日常行为“正能量”积分、负面行为倒扣分、年度民主评议积分三部分构成,共设置分值100分(具体见附件《党员量化积分管理评分细则》)。

1、日常行为“正能量”积分主要包括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义务履行情况、“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教育培训情况、党员“做好事、办实事、树形象、添光彩”四个一先锋活动、“不信教、不迷信、不跟风”三不党员纯洁、“我是党员我扶贫”等活动情况。   

2、负面行为倒扣分主要包括党员受党规党纪处分情况、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党员义务履行情况等,采取“倒扣分”,扣分不设下限,扣完为止。

3、年度民主评议积分结合党员年终民主评议进行。

三、积分管理

党员积分管理由学校党委统一组织实施,各党支部专门建立党员积分管理台账,各党支部组织委员根据党员日常表现情况实时赋分记录,各党支部书记负责把关。采取每月一汇总公示,每半年一排名的方式,做到实时跟踪动态管理。排名结果要及时报学校党委备案。

四、积分运用

党员积分考核结果将与民主评议、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年度考核等工作结合起来,作为党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一)全年累计积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党员等次。一是给予精神奖励,上年度积分考核优秀的党员方可参与党内各类评选表彰活动,积分考核优秀的党员,结合其他表现,在民主评议中可优先评为优秀党员;二是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包括教育培训、外出参观、解决党员实际困难等。

(二)累计积分70-89分的为合格党员等次。由党支部对其进行鼓励,以提高其思想觉悟、工作学习的热情和积极性。积分考核为合格的党员,结合其他表现,可以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鼓励。

(三)累计积分60-69分的为基本合格党员等次。由党支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组织学习教育,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党员,不能参加本年度党内各类评优评先,是预备党员的延期转正。

(四)累计积分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党员等次。党支部要进行警示和批评教育,民主评议要定格为不合格,并要求限期一年改正,是预备党员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在评星定级中评定不予评星定级。

(五)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党员。报经学校党委批准,由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作出劝其退党或除名处理。同时,对考核为不合格和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党员,要将党员有关情况和组织处理情况等及时报学校党委备案。

五、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实行党员量化积分考评管理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员队伍经常性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党员量化积分考评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坚持支部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

(二)强化督查指导。学校党委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加强指导,全面落实考核细则,使党员量化积分考评管理办法更加贴近党员、贴近实际。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实施动态跟踪管理,注意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深入宣传引导。要加强思想发动,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网站等平台,广泛宣传党员量化积分考评管理的目的意义,使广大党员普遍理解并自觉接受教育管理。要将党员量化积分考评管理的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做到考评标准明确、考评程序明确、考评要求明确。及时总结、积极宣传党员量化积分考评管理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选树典型,努力在全体党员中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附件:党员量化积分管理评分细则

 

附件

党员量化积分管理评分细则

对党员积分管理的考核内容主要由日常行为“正能量”积分、负面行为倒扣分、年度民主评议积分三部分构成,共设置分值100分。

一、日常行为“正能量”积分(80分)

1、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每次记1分。

2、党员参加党员活动日,每次记1分。

3、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每次记1分。

4、党员参加各类教育培训,每次记1分。

5、党员在党内组织生活中作专题发言,每次记1分。

6、党员撰写学习或参加活动心得体会,每次记1分。

7、党员在本单位内部讲党课、作辅导报告、先进事迹报告等,每次记2分。

8、党员参与“做好事、办实事、树形象、添光彩”四个一先锋活动,做一件好事、实事,每次记1分。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每次记2分。做一件有影响力的事,每次记3分。

9、党员积极参与“不信教、不迷信、不跟风”三不党员纯洁活动,自觉签订承诺书,家庭成员无信教情况,记1分。

10、党员主动参与“我是党员我扶贫”主题实践活动,联系帮扶贫困户,记1分;帮助贫困户脱贫,记2分。

二、负面行为倒扣分(不设下限)

1、党员未经同意,缺席应当参加的活动,每次扣1分。

2、党员受效能追究或组织处理的,扣3分。

3、党员受留党察看以下处分的扣10分;受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的全年无积分。

4、党员不能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每次扣2分;连续6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交纳党费的全年无积分。

5、党员有其他不良行为的,视情形扣1-4分。

三、年度民主评议积分(20分)

结合党员年终总结或民主评议进行。对党员大会评议为“优秀”等次的,记20分;“合格”等次的,记15分;“基本合格”等次的,记10分;“不合格”等次的不记分。

中共单县一中委员会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