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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党员干部带头开展移风易俗、 讲文明树新风行动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1/14 14:56:24     点击次数:4566      文章作者:

按照县委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发挥党员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移风易俗和讲文明树新风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集中开展党员家庭成员不信教、不迷信、不跟风活动,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信念强党性、自我净化倡新风,推动移风易俗和讲文明树新风等工作深入开展。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党员教育培训

各基层党(工)委要把党员讲文明树新风、移风易俗作为党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对全体党员培训一遍。

一是今冬明春开展农村、城市社区党员培训。利用县乡村三级党校开展好培训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农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由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组织农村、城市社区党员集中培训,针对理想信念教育、移风易俗等工作,列出专门课程,加强教育培训,集中培训工作于2020年3月底前完成。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开展农村、城市社区党员集中培训工作方案要于县动员会议后3日内报县委组织部。

二是利用党员活动日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将加强党员理想信念教育、开展移风易俗等工作作为2月份党员活动日主题,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为载体,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带头讲文明树新风,推动移风易俗工作深入开展。各基层党组织要联系各自实际,开展移风易俗等主题活动,可以结合帮包村实际开展活动或利用PPT展示等形式上党课、进行宣讲等。活动开展情况要于2月9日前报县委组织部。

三是发挥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乡村振兴服务队和“万名干部下基层”服务队队员作用。第一书记等包村人员等要切实担负起帮包职责,发挥自身理论素养、文化水平高的优势,做好组织指导,全程参加村党支部集中学习,为党员作专题辅导,组织村党支部开展党员先锋活动,协助村党组织对本村党员家庭成员情况进行摸排走访,对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制度等进行修改完善并推动落实。

(二)集中开展党员家庭成员不信教、不迷信、不跟风活动

以基层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家庭自查,看家庭成员是否不信教、不迷信、不跟风,自查合格的,党员要主动填写《单县共产党员有关信息登记表》(见附件),报党支部存档备查。党员家庭成员存在信教、迷信、跟风的,要及时劝阻,帮助其改正。活动开展情况于1月20日前报县委组织部。

(三)深入开展党员干部帮带群众活动

组织有帮带能力的党员,每人帮带3-5户普通群众,主要在思想方面予以正确引导,在生产生活方面互帮互助,引导普通群众家庭抵制非法邪教、拒绝封建迷信、远离低级趣味,久劝不改者要及时上报至党支部,在城乡居民中逐步建立“邻里相帮、相互守望、及时上报”的工作机制。党员帮带群众情况要以党支部为单位报乡镇(街道)党(工)委备案。

(四)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

一是充分利用党小组开展工作。党小组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第一节点,要充分利用好党小组联系群众密切,熟悉党员群众情况的优势,发动党小组进行走访摸排,针对党员家庭成员信教情况对每一位党员提醒到位;将讲文明树新风、移风易俗等工作对每一位群众宣传到位、监督到位;对农村老党员、困难党员等重点人群做到“五必访”,加强关心教育引导,让困难党员群众等感受党的温暖。

二是积极组织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农村党支部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强化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倡树孝老爱亲、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和社会风气,旗帜鲜明地反对薄养厚葬、攀比炫富、铺张浪费现象,着力解决婚丧嫁娶事宜方面的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和封建迷信等问题,党员家庭要带头遵守、带头抵制,推动全村移旧俗、除陋习、倡新风。

三是完善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制度。将讲文明树新风、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党员量化积分管理,激励广大党员做到在讲文明树新风、移风易俗等方面发挥作用合格。对积分高、表现优的党员,在评先树优等方面优先考虑;对积分低、表现差的党员要提出警示限期整改,仍不改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预备党员积分在80分以下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四是纳入入党积极分子评价内容。充分发挥入党积极分子作用,将家庭成员信教及移风易俗、讲文明树新风情况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重要评价内容,要求积极分子要每月参加党员活动日学习,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以党章党规党纪要求自己,带动家人,自觉做移风易俗、讲文明树新风的先行者、倡导者、推动者,并以此作为转为发展对象的依据。对入党积极分子采取动态管理,日常表现不好、综合评价不达标的要求退出。

五是组织开展评先树优活动。党员家庭要带头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及时劝阻制止各种陈规陋习和违法乱纪行为,积极倡导社会主义新文明新风尚的先进典型,要积极进行宣传表扬,树立标杆和鲜明导向。

三、组织推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任组长,县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有关科室负责人、各乡镇(街道)组织委员任组员的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传达县委工作会议精神,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强力有序推进。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单位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实效第一的意识,着力推动行动扎实开展。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工作督导,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对发现党员家庭成员信教、移风易俗推动滞后等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党组织要进行严肃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媒体微信等形式,加强对活动的宣传引导,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各党(工)委要采取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以移风易俗和讲文明树新风为基本内容选树典型,推动党员在新时代文化建设中发挥作用。


附件:1.《单县共产党员有关信息登记表》

2.《单县共产党员家庭成员有关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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